您好,很高興能為您解答!
一、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是國家稅法定義的企業經營法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如果企業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匯算清繳,或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將會被稅局列入異常名單,并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較重處罰,匯算清繳相當于給你的公司來一次一年一度的清潔大掃除。
二、2021年深圳的匯算清繳申報時間是2021年1月1號-5月31號。
三、匯算清繳的申報有兩種方式:
1、年度自己出了賬后,依據賬目自行申報。這種方式對稅局來說不一定認可,被查賬的幾率相對高點。
2、年度自己出了賬后,找有資質的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稅審報告(市面價格2000-2500元)和審計報告(1500-2000元),依據報告做匯算清繳,報告會在稅務協會官網備案,通過第三方來監查公司賬面的真實性,間接地降低企業所得稅的稅收風險,減少被稅局抽查的概率。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您好!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對象為當地國家稅務局負責征管的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所以,今年經稅務機關認定適用查賬征收的所有企業必須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完成上一年度即2020年年度(會計年度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匯算清繳工作。
分兩種形式:
一種是自己申報。對于稅務局來說就是企業自己會計申報的,數據傾向企業。
另外一種委托稅務所做稅審,降低企業所得稅稅收風險。出的一份具有鑒定性的這么一份報告。稅務局出了金稅四期也就是說數據對于稅務局都是透明的。出具了報告事務所那邊會對報告進行上傳到稅務局內網備案等于是讓第三方見證了公司的數據,這樣子就不會因為所得稅抽查企業。